风味特点是:驼掌筋柔,汤浓味醇,香鲜不膻,具有补肾强筋健骨的作用,是阴虚发热的食疗佳品。( 西安)
风味特点是:驼掌筋柔,汤浓味醇,香鲜不膻,具有补肾强筋健骨的作用,是阴虚发热的食疗佳品。( 西安)
蓝田玉的名称初见于《汉书·地理志》,美玉产自“京北(今西安北)蓝田山”。其后,《后汉书·外戚传》、张衡《西京赋》、《广雅》、《水经注》和《元和郡县图志》等古书,都有蓝田产玉的记载。至明万历年间,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称:“所谓蓝田,即葱岭(昆仑山)出玉之别名,而后也误以为西安之蓝田也。”从此引起后世人的纷争,有的说蓝田根本不产玉,有的说即使产玉可能是菜玉(色绿似菜叶的玉石)。近些年,陕西地质工作者在蓝田发现了蛇纹石化大理岩玉料,认为它就是古代记载的蓝田玉(1978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这一发现不仅引起了寻找珠玉原料的地质界重视,也引起了考古工作者的兴趣。1982年,地质矿产部地质博物馆,展出了上述蓝田玉的原石。这种蛇纹石化强烈时,局部已经变成与岫玉相同的玉石了。玉质从外观上看,有黄色、浅绿色等不均匀的色调,并伴随浅白色的大理岩。这种玉石虽然不很美观,但因为蓝田地处西安古城附近,玉质硬度为4左右,容易加工,所以古人有可能用之制做装饰品。在汉代玉器中有两件很像现今的蓝田玉,一件是在陕西汉武帝茂陵附近出土的大型玉铺首嵌在古墓门上;另一件是故宫博物院藏的汉代玉佩。从这两件玉器玉质和色泽上看,很多地质学者都认为同现今的蓝田玉相似。但它是否真是古代的蓝田玉,则需加以进一步的考查。
不过,现在的西安蓝田,的确因其丰富的玉石资源,与新疆的和田、河南的南阳、辽宁的岫岩一起成为我国的4大玉石产地。同时,蓝田以众多的玉器生产企业、技艺高超的玉雕队伍,以及庞大的经销队伍,使蓝田玉产业成为全县的经济支柱之一和全省首批23个“陕西民间艺术之乡”之一。
信息来源: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蓝田县在不断扩大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加工、包装等后继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格局。去年的樱桃已远销到北京、上海、香港等地,打响了蓝田大樱桃品牌。
所在地域:
陕西
申请人:
蓝田县园艺站
所在地域:
2014年
地域范围
蓝田樱桃生产区域位于东经109°12′-109°15′,北纬34°01′-34°15′,东到三里镇苏王坡村,西到华胥镇东邓村,南到史家寨镇肖家坡南村,北到华胥镇羊茂山村,涉及蓝田县洩湖镇、华胥镇、三里镇、孟村镇、前卫镇、安村镇、焦岱镇、汤峪镇、史家寨镇9个镇,181个行政村,总生产面积2.80万亩,年产鲜果3万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蓝田樱桃果实大,平均单果重9-10克,果型呈肾形、心脏形,果柄粗短,果皮艳红色、杏黄或紫红色,有光泽,果肉肥厚、核小,细嫩多汁,甜酸适口,娇艳欲滴、馥郁甜香,极具地方特色。 2.独特内在品质:蓝田樱桃营养丰富,富含铁、维生素A、B、C及钙、磷等矿质元素。相比其它产区樱桃,蓝田樱桃糖度、可溶性固形物及钙、钾、蛋白质含量明显较高。总糖含量不低于12.2%,总酸不低于0.699%,维生素C不低于11.23mg/100g,可溶性固形物不低于16.9%,铁不低于4.64mg/kg,钙不低于128.03mg/kg,钾不低于1594.88mg/kg,蛋白质不低于1.59%。 3.安全要求:蓝田樱桃的产地环境符合NY5013—2006《无公害食品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条件》要求;生产管理过程严格遵照《无公害樱桃生产技术规程》;产品标准符合农办质〔2013〕17号《无公害食品核果类果品》,农残检测超标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理。
蓝田县栽植柿子历史悠久,栽植面积2万亩,分布于三官庙、金山、厚镇、玉山、普化等乡镇,属纯天然无公害产品,年产柿子2.5万吨。主要销往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新疆、甘肃等地区,近年来还远销俄罗斯、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
蓝田群众有加工柿子醋、柿饼和柿花的优良传统,西安市前程柿子酿造厂生产的“歪嘴岩”牌柿子醋远销省内外,年生产能力500吨,深受消费者喜爱。
马虎面的调料看起来很简单,但其中有一味独特的加入十几种调料密制的牛肉酱料,这可是马虎面的精华。做好的马虎面,光看外表不怎么样,这其实是马虎面与别家不同之处,马虎面都是先将调味品和密制酱料先放如碗中,将热面盖在料上,吃的时候自己动手调,经过面的加热,酱料的香味更能散发到面里,吃起来更有味道。
鱼化陶哨是用当地群众所称的黑土和泥,放在模子中成型,再经烧制、彩绘、罩油等多道工序制成的。造型多是陕西地方戏剧人物。由于它的体型不大,一般只有3至4厘米长,所以人物型体动态不十分鲜明,但从脸谱、服饰上却能清晰地看出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它与秦腔戏剧那种“古典声情,雄壮激昂,宽音大嗓,直起直落”的风格有异曲同工之妙。表现出质朴、健康、豪放、夸张、落落大度等艺术特色,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有一句口头禅常挂在摊主嘴边;黄金有价玉无价。为此,摊主售玉器开价不菲。其实,玉有价,它有个定位。所以,你可以按照玉质还它个六至八分之一。若不能成交,你再逐渐地加价上去,直到双方接受。
有一件缅甸翡翠佛像挂件,摊主标价180元,我认为“货真价实”应是30元。开始,摊主不从,我拂袖而去。走约5米远,听得摊主喊:“那位大哥,卖了。”可见,讨价还价是买卖双方的应有权利。不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件物品没有一个死价。在少林寺内的旅游品小卖部,较之于我买的那件挂件,玉质稍逊,因为它是开过光的,不二价,售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