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归长略呈圆柱形,下部有支根3~5条或更多,长15~25cm。外皮细密,表面黄棕色至棕褐色,具纵皱纹及横长皮孔。根头(归头)直径1.5~4cm,具环纹,上端圆钝,有紫色或黄绿色的茎及叶鞘的残基;主根(归身)表面凹凸不平;支根(归尾)直径0.3 ~1cm,上粗下细,多扭,有少数须根痕。质柔韧,断面黄白色或淡黄棕色,皮部厚,有裂隙及多数棕色点状分泌腔,木部色较淡,形成层环黄棕色。木质部色较淡;根茎部分断面中心通常有髓和空腔。甘、辛,温。归肝、心、脾经。 柴性大、干枯无油或断面呈绿褐色者不可供药用。
文化:蕨麻猪在吐蕃王朝时就是王室贵族享用的贡品,文成公主进藏后对高原上粗糙的食物很是不惯,惟独对“火烧蕨麻猪”大为青睐,并美誉其为“人参猪”。建国后国家领导人--去甘肃藏区考察专门点了一道“烤蕨麻猪”,食后更是大为赞赏。
功效:常食可强心、增强身体免疫力、改善血液循环、调整血压、抑制癌细胞生长、美容抗衰老、抗疲劳,尤其对手术病人后期康复、体质虚弱、虚烦失眠和各种亚健康症状均有明显的改善效果。
天麻含有维生素A、天麻甙、香夹兰醇和多种生物碱,在药坛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功效:中医学上以块茎入药,性平、味甘,既有祛风镇痉、止痛提神、益气养肝、降低血压的功效,又可医治昏迷惊风、口眼歪斜、神经衰弱、肢体麻木、小儿惊风等症。
康县木耳属毛木耳类,具有朵大肉厚、乌黑光润、质地柔软、滑而带爽、气味清香等特点,早在200多年前就闻名遐迩,行销国内外市场。
文化典故
我国采食、利用木耳的历史十分悠久。远在公元6世纪30年代,北魏农学家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写道:“木耳菹:取枣、桑、榆、柳树边生,犹软湿者。干即不中用,柞木耳亦得。煮五沸,去腥汁,出,置冷水中,净洮。又著酢浆水中洗出,细缕切讫。胡荽、葱白,少著。取香而已。下豉汁,酱清及酢,调和适口。下姜、椒末。甚滑美。”将木耳的生长及食用方法描述得非常细致。现在,木耳的用途比北魏时广泛得多,甘肃仅用康县木耳制作的菜肴就达上百种,是各种宴会上的常见珍馐。
康县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甘肃省康县阳坝镇、铜钱乡、两河镇、三河乡、白杨乡、岸门口镇、店子乡、豆坝乡、城关镇、迷坝乡、大南峪乡等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农业环境条件,徽县“三蒜”产品享誉省内外,紫皮大蒜是徽县土品家族中栽培历史最悠久、种植面积最大、生产效益最好的经济作物。2003年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05年取得A级绿色食品认证、2007年注册品牌商标4枚、2008年获得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2013年亩均产值达到6000元。
徽县是全国秋播越冬大蒜最适宜的产区之一,“徽县紫皮大蒜”蒜头形状玲珑,鳞瓣饱满,瓣皮乌紫、肉质脆嫩、汁液粘重、芳香浓烈、辛辣适口、营养丰富,是食用和调味的佳品,亦可入药,为地地道道的特色产品。
2014年,徽县紫皮大蒜种植协会申报的“徽县紫皮大蒜”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域范围
徽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西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北纬33°33′至34°11′,东经105°34′至106°27′,北接天水,南邻陕西略阳,西与本省西和、成县接壤,东与两当县为邻。全县南北长65㎞,东西宽49.5㎞,总面积2722.9㎞2,耕地面积39.52万亩。地形地貌总体特征为:南北秦岭之间的下陷盆地,由古海槽演变而成,农业活动集中而狭长的浅山丘陵地带和川坝河谷地带。 徽县紫皮大蒜产区位于徽县偏中西部的洛河流域和千河流域以及西河流域的川坝河谷区和浅山丘陵台田地带。海拔1000—1100m,产地包括泥阳镇、江洛镇、伏家镇、栗川乡、银杏树乡、城关镇、水阳乡7乡镇的103个行政村,种植面积4700公顷,年产徽县紫皮大蒜10万吨。
地域范围
主要位于宕昌县北部的岷山山系与西秦岭交错边缘地带。东经104°01′—10448′,北纬33°46′—34°23′,海拔2000—3000米,地形由东向西逐步走高,东临礼县,南接宕昌县临江,西北环接岷县。区域内有哈达铺镇、阿坞乡、理川镇、八力乡、庞家乡、南河乡、何家堡乡、木耳乡、兴化乡、车拉乡、将台乡、贾何乡、城关镇等十三个乡(镇),176个行政村,区域面积1456.1平方公里,当归种植面积6000公顷,产量达2.25万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 哈达铺当归根系肉质呈圆锥状,归形端正美观,归头粗大,归身长而肥壮,侧根少而均匀;鲜归切面米白色,干归导管组织排列成菊花状,呈淡黄色,髓心小,油滴明显,皮层薄,质地细密紧实,口嚼无渣,气味浓郁深厚;归身长20—35㎝之间,归头长5—8㎝,平均单株150g以上。 2、内在品质指标 哈达铺当归微量元素和氨基酸含量丰富,锌≥21mg/kg、铁≥300mg/kg、钙≥2.5mg/kg、锰≥13mg/kg、磷≥5mg/kg,镁≥1.5 mg/kg。 3、安全要求 哈达铺当归生产严格按照《NY5318-2006 无公害食品参类》要求执行,生产应按照《陇南市哈达铺当归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田间投入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禁使用植物生长激素,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经农药残毒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