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藤茶”饮料,采用世界地质公园---泰宁高山涧野生藤茶为原料,经科学加工而成,其味甘甜,具有生津止喝、甘喉润肺、护肝益血、降虚火、助消化、消炎解毒、降压减肥、润肤美容等作用,尤其适合肥胖和吸烟人士及酒后饮用。
“泰宁藤茶”饮料,采用世界地质公园---泰宁高山涧野生藤茶为原料,经科学加工而成,其味甘甜,具有生津止喝、甘喉润肺、护肝益血、降虚火、助消化、消炎解毒、降压减肥、润肤美容等作用,尤其适合肥胖和吸烟人士及酒后饮用。
藤茶又名山甜茶、眉茶、白茶、龙须茶,采用纯天然野生植物的茎叶,并运用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精制而成,其味甘甜、性凉,不仅是一种纯天然的绿色饮料,更是一种药效保健性能很强的茶中奇葩。
凤阳县藤茶野生面积约15万亩,主要集中在南部山区韭山一带,形成了一个较大的野生资源基地,目前加工使用的原料主要是生长于山间的野生资源,是名副其实的绿色产品,其加工方式主要是手工加工。凤阳县藤茶手工加工虽有较长历史,却鲜为外人知道,销售量极少,近年来出现了个别生产加工大户,且在2008年引进了一套加工设备进行机械加工,但仍然存在规模小,加工工艺不科学,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差的问题,并且由于人们对藤茶的认知较少,年销售量仅在5000公斤左右,加工受到限制,产值低下。由于野生藤茶在山间生长较散,造成采收不便,产出量较小,近两年,韭山的农民为了便于采摘,也为了提高藤茶的品质,开始自发用野生的小苗进行人工栽培,但是面积较小,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且加工粗放,许多产品无包装,商品性差,制约了凤阳县藤茶产业进一步的发展。
藤茶不仅是一种纯天然的绿色饮料,更是一种药效保健性能很强的茶中奇葩,它含有丰富的黄铜、氨基酸、维生素和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与茶叶类相比,其营养成分更为齐全,另外,它具有较好的医疗作用,如:它对心律失常、心肌缺血、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等心血管疾病有较好的预防作用,对骨质疏松有很好的保健作用,对癌症有较好的预防作用,科学家甚至把藤茶称为生命的“奇效元素”和延长生命的催化剂。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藤茶这一纯天然野生,无副作用及无任何污染的食药两用保健品愈来愈受人们的青睐,因而发展藤茶将会有不可估量的前途,特别是在凤阳山区乡镇,可以把藤茶生产作为绿色环保农业、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并逐步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山区乡镇农业生产的又一支柱产业。
江口萝卜猪又叫“钻子头”。该品种是江口县人民在长期的放牧饲养过程中,通过人工选育选配和自然选择形成的特有品种。具有体型矮小、耐粗饲、抗逆性强等特点。萝卜猪肉因皮薄骨细,肉质细嫩,肉味鲜美,无论从体型还是肉质或口感上均与白萝卜十分相似而得名。萝卜猪主产于梵净山下的江口县桃映乡、坝盘乡等乡镇,所以又叫梵净山萝卜猪。
江口县萝卜猪的发展历经数百年,文字记录最早见于1959年。1983年列入《贵州省品种志》、《贵州省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2003年列入《中国家畜禽地方品种资源图谱》。堪称全省地方优质肉猪,深受消费者青睐。
江口县萝卜猪体型较小,头大小适中,嘴较长而尖,当地群众称为“钻子头”,额部有2~3条横行皱纹,耳大小适中下垂,背腰平直而稍窄,臀部倾斜,大腿瘦削,腹部容积大但不过于下垂,四肢短而纤细、结实,肢势良好,后肢略高于前肢。成年公猪体重为81.5千克,母猪体重为44.1千克。经产母猪窝产仔为6~7头,肥育期日增重为240千克,屠宰率为65.2%,膘厚3.4厘米,眼肌面积12.7平方厘米,瘦肉率为35.3%。
目前,江口县萝卜猪存、出栏量均突破10万头大关。
2013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江口萝卜猪”荣获中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江口萝卜猪
江口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11000224
猪肉
鲌鱼是优质的淡水鱼类,喜生长在大水面、水质洁净、微流水、饵料生物丰富的水体。因品种的不同,鲌鱼个体大小悬殊,最大的翘嘴鲌可长到10多千克,蒙古鲌只有1千克上下。鲌鱼游动迅速,摄食霸道而凶猛,属典型的凶猛肉食性鱼类。丹江口水库鲌类中生长数量、经济效益以翘嘴鲌为最优。
翘嘴鲌,鲤形目鲤科鲌亚科鲌属。俗称:大白鱼、翘嘴巴。该鱼通体白色占70%,体长而侧扁,口上位,个体大,生长快,最大个体达15公斤以上,常见野生个体为1-10公斤,一周年达0.6-1公斤,两周年可达2-3公斤。雌鱼生长明显快于雄鱼。进行的饲喂对比实验表明,丹江口水库水域翘嘴鲌生长速度明显快于长江流域其他地方的同类品种。在生殖特征上,丹江口水库水域翘嘴鲌卵无粘性,库区大水面自然繁殖过程中其卵在水中漂浮孵化。该鱼肉质细腻,肉味鲜美,营养价值极高。检验表明:该鱼蛋白含量极高,并富含人体所需要的多种氨基酸;矿物质及维生素含量丰富,其中含 Ca575 mg/kg, P22.50 mg/kg, Fe5.6 mg/kg,维生素A 0.079mg/kg,维生素C达10.2 mg/kg。
地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申报鲌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07年8月,经省质检总局初审,推荐给国家质检总局。
2008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组,听取对丹江口市委市政府做的“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陈述报告,认为“丹江口翘嘴鲌”特色明显、品质优良,有较高知名度,倍受国内外客户青睐,价格比同类产品高五成以上,是淡水产品中的珍品,应被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录。
2008年12月,国家质监总局以2008年第132号公告批准丹江口翘嘴鮊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丹江口翘嘴鮊鱼经过一年多的申报、论证和评审,最终被国家质监总局纳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录。
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丹政函〔2007〕5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台乡、均县镇、习家店镇、凉水河镇、六里坪镇、土关垭镇、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浪河镇、丁家营镇、石鼓镇、官山镇、盐池河镇、均州路办事处、三官殿街道办事处、大坝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武当山街道办事处等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