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色泽酱红,酥嫩肉滑,香味扑鼻。
原料:
大王蛇,茴香、桂皮、香叶、香茅、干椒等香料,鸡精、味精、美极酱油、精盐、芝麻油、生粉等调料。
制作:
①蛇剖杀、洗净、切
②锅烧热,放入油至四成热时,将腌渍后的蛇段下入油锅炸至香脆,捞出装盘,撒上五香粉,加以装饰点缀即可。
为时髦,尤以打边炉最受欢迎。故酒家无论平时的生意多么清淡,但冬季时节经营狗肉却异常红火。据悉,高城经营狗肉火锅的酒家,大排挡逾百家,日销狗肉2吨,按人均1斤计算,每天的食客就达4000人次,这可不算是一个小数目。
冬季进补的方式许多,人们以狗肉为首选,不仅因其肉味鲜美,营养丰富,具有滋阴补肾,行血驱寒的功效,而且价格适宜,人人都可以承受得起。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企唔稳。又据说一种叫“佛跳墙”的名菜,主要原料就是狗肉,连-都受不住0,其味如何可想而知;而打边炉的狗肉每斤25—30元,三、五人花百多元就可享受一顿,的确合算。昔日,狗以为贱而不上席,而今狗肉成了席上珍品,真是令人始料不及。
打边炉吃狗肉颇有讲究,选料当以本地狗为上选,因其瘦肉多,饱吃不腻,而饲料狗则全身是瞟,嘴腻无味。本地狗又以20—30斤重的家狗为佳,其肉质纤细,味正,而体大的狼狗肉质粗糙,有骚味。按人均8两或1斤为宜,先用香油炒干血水,然后泥锅盛之加上狗汤,适当放上一些药材,如草果、陈皮、红枣、丁香之类,切记要加二、三两蚝豉可中和也使汤味更鲜,猛火锅滚后再用文火慢炖,约30、40分钟,当狗肉软硬适中时,此时食狗肉最适宜。若时间短皮硬肉韧嚼不烂,时间长则肉烂没有什么嚼头,故要掌握好火候。会吃的人,都把第一煲汤分吃净尽,再另加狗汤煲汤自己爱吃的助食,譬如深薯、萝卜、香菇、针菜之类,最后便是煲西洋菜或生菜等青菜,以去腻滞。
每当华灯初上,满街的狗肉档汤滚锅开时,香喷喷的狗肉在空中弥漫, 着实教人垂诞。这时,约上三、五知己,围乎乎去打边炉,喝酒食肉,畅快淋漓,真乃人生一乐。
早在北宋时期,陶辛就有增殖、捕虾、吃虾的历史。据可知的历史记载,早在东吴赤乌二年(239年),孙权就从江北招来十万流民在芜湖一带围湖造田。到了北宋末年,尤其是徽宗时,随着外族不断进犯和侵扰,中原百姓-纷纷迁移到长江以南的地区谋求生存。后来人口日渐增多,耕地明显不足,围湖造田自然成为解决生计的主要手段。正因为历史的围湖造田,镇内水清物阜,盛产鱼、虾、蟹、鳖等优质水产品。至今陶辛镇一带农民还保留着用“虾缯”捕虾的传统方式,民间也有“无鱼不成席,无虾不成宴”佳话流传。此外,芜湖民间节日“虾子灯”、“马灯”节目中,都带有浓厚的“虾”文化色彩。 “陶辛青虾”人工池塘养殖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九十年代发展大规模养殖,目前增养殖面积达5万亩,产品畅销上海、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
地域范围
“陶辛青虾”主要分布于安徽省芜湖县陶辛镇行政区域内的22个村,包括奚村、沙墩、石桥、马桥、四门、河桥、楼麻、芮村、七房、承村、陶辛、新塘、友谊、芦中、天井、胡湾、北湖、三官、东莞、定丰、保太、倪家,地域范围北纬31°06′42″~31°14′30″,东经118°18′048″~118°28′35″,地域保护总面积8180 公顷。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特征:“陶辛青虾”雌雄异体,雄体较大。它有三对步足,第一对步足,一般称为小螯,是用来钳住小水生动物送入口内吞食的;第二对步足非常粗大,其长度接近或超过体长的2倍(雌虾第二对步足只相当于体长);第三对步足基部外侧各有一个黑点。繁殖季节抱卵雌虾,体色格外深,多为青褐色。壳薄、肉嫩、个大、味美,体表光洁半透明、色泽鲜亮,全身覆盖甲壳,全身分二十节,呈纺锤体,臂长突出,是陶辛最具特色的特种水产品种之一。“陶辛青虾”熟后 呈鲜桔红色。 2、内在品质:“陶辛青虾” 壳薄肉嫩、营养丰富,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的优质食品,肌肉氨基酸总量≥18%,且富含钙、磷等矿物质和多种人体必需的维生素。其作为营养佳肴的食法有盐水虾、白灼虾、蒜蓉虾、油炸虾和烩虾仁等多种,均味极鲜美。每100克鲜虾肉中,含蛋白质≥17.80克、脂肪≤1.25克、水分≤78.5克、碳水化合物≤1.1克、钙≥50毫克。 3、质量安全规定:执行《“水韵”牌青虾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们生命安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青虾养殖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业投入品包括:渔药、肥料、苗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等。 第三条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销售、经营、使用上述农业投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监督组负责本协会内渔药、肥料、苗种、饲料等用于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区域内的农业投入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标准。 第六条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 第七条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其产品的标识标注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禁止采购、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第九条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在生产中应当填写《芜湖县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管理档案》,并保存2年以上。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由芜湖县青虾养殖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