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虾米是嵊泗流行的特色菜,家庭旅馆的老板常会在为游客准备的早餐上端上这道菜,和稀饭同吃,口味极佳。
口味:酸甜
价格:40-80元
特色:甜酸带咸,油润鲜嫩,兼有肉鲜乳香,风味别致。
原料:
猪小排(猪肋排)750克,红绿丝5克,淀粉(蚕豆)13克,小葱25克,盐2克,姜25克,冰糖100克,香油25克,腐乳汁50克,猪油(炼制)25克,黄酒25克,菜籽油50克,醋15克
制作方法:
1.将猪排骨斩成长7厘米、宽3厘米的块,入沸水锅中煮3分钟,用冷水洗净,待用。
2.炒锅置旺火舀入清水500毫升,烧沸后,投入猪排骨,加姜块、葱结、红腐乳卤、精盐少许、黄酒,再烧沸。
3.改用小火焖煮至七成酥烂,将猪排骨捞起,斩去两头外露的肋骨。
4.炒锅置旺火,下入熟菜油,烧至八成热,将猪排骨下锅炸1分钟左右,呈金黄色时捞起,沥净油待用。
5.另取炒锅一只,舀入清水50毫升,加冰糖90克(碾碎)、精盐少许和醋,滚起后,用湿淀粉勾芡,立即将炸酥的排骨倒入锅内,颠翻炒锅至芡汁包裹住排骨时,淋上熟猪油,再颠翻炒锅两下,出锅装盆,撒上冰糖10克(碾碎)红绿丝即成。
小贴士:
1.不要放酱油,重糖。
2.煮时不要多翻动,使肉酥而不离骨。
3.因有过油炸制过程,需准备熟菜油1000克。
嵊泗县贻贝养殖始于1973年,当年从大连装运紫贻贝苗种3000斤进行试养并获得成功,后来通过科研人员的多年努力,在贻贝北苗南运、人工育苗、自然海区采苗、深加工等方面取得了不断进步,涉养乡镇达6个。2001年枸杞乡被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命名为“贻贝之乡”;2003年嵊泗县被评为省级万亩贻贝产业化示范园区。2005年全县贻贝养殖面积已达到16365亩,产量为48808吨。
2010年8月26日,经过国内权威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考察、评审,嵊泗县常务副县长方敏从中国渔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林毅手中接过“中国贻贝之乡”金匾。
这是嵊泗贻贝继获得省级万亩贻贝产业化示范园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全国首个海洋类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之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嵊泗贻贝养殖产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上世纪70年代,全县贻贝完全依赖自然生长、人工采挖,生产效率低;1973年后,贻贝筏式人工养殖在全县开始大规模推广,产量产值快速增长;进入21世纪后,随着加工业的兴起,贻贝产品开始出口。
大路口山芋作为地方优良品种在泗县种植已有300多年历史。据历史学家考证:“甘薯之名,见于晋嵇含著《南方草木状》,其言曰:“甘薯,盖薯蓣之类,或曰芋之类,根叶亦如芋,实如拳,有如瓯者皮紫而肉白蒸煮食之,味如薯蓣,性不甚冷,旧珠崖之地海中之人皆不业耕稼,唯掘地种甘薯。秋熟收之,蒸晒切如米粒仓圃贮之,以充粮糗,是名薯粮。”嵇为晋时人,可知中国晋时,已有甘薯。
据《泗县志》记载:虹县(泗县古称笔者注)境内良田万顷,薯类种多,民丰物阜,商贾云集。民间相传康熙十九年(1680)黄河夺淮入海,给古泗州带来了灭顶之灾,州城沉入洪泽湖底,“永为鼋鼍之窟”,州署不得不迁至盱山。直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巡抚闵鹗元上 书朝廷,泗州署“治隔淮湖,广控驭不便,虹最近泗,请裁虹归泗,版图、民赋一并于泗,并以城为州治……上从其请”,乃将州治由盱山迁于虹(今泗县城),由于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加上水、旱灾害频仍,农业生产水平低下,粮食产量低而不稳,靠天吃饭的泗县劳苦农民颇为喜植抗旱耐瘠、适应性广的高产地瓜,可生吃熟食,可切瓜晒干长年备饥荒,还可磨粉滩煎饼、烤地瓜、作面食,由此山芋成为了泗县人民灾荒战争年带充饥物、救命粮.清末、民国时期,泗县人民食用的粮食,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绿豆、豌豆、豇豆、谷子、红薯等。农民以高梁、红薯为主食,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地瓜成为主要充饥物。
建国初期作为用来裹腹的主要粮食,泗县人对山芋怀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山芋饭、山芋馍,离了山芋不能活。”在当年吃不饱穿不暖的时期,山芋不仅养活了泗县,还养活了上亿的中原人。说起山芋的好,泗县当地农民是滔滔不绝:“山芋可以生着吃,烤着吃,从根到茎都可以拿来食用;而且山芋胆固醇含量低,对老年人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保健食品。”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路口乡现辖行政区域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泗县大路口山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 泗政秘〔2016〕92号
泗县合作社标准:
Q/DLKSY005-2016
《大路口山芋无公害生产技术规范》
口味:咸鲜
价格:10-40元
特色:营养丰富,味道鲜美。
原料:河虾375克,青豆75克,鸡蛋清40克,盐3克,味精2克,料酒2克,植物油30克,芡粉5克,香油1克。
制作方法:
1.河虾去壳洗净沥干,放入蛋清、盐拌匀,再倒入生粉搅匀。
2.热锅加油至六分热,倒入虾仁小炒,捞起;倒入青豆翻炒,再倒入虾仁、味精、酒翻炒,起锅前淋上麻油即可。
小贴士:
1.河虾:虾忌与某些水果同吃。虾含有比较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如果把它们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如葡萄、石榴、山楂、柿子等同食,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鞣酸和钙离子结合形成不溶性结合物刺激肠胃,引起人体不适,出现呕吐、头晕、恶心和腹痛腹泻等症状。海鲜与这些水果同吃至少应间隔2小时。
2.鸡蛋清:鸡蛋清不能与糖精、豆浆、兔肉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