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产地:浙江磐安
产品组成:鳞茎中含浙贝母碱、贝米芬、贝来新、贝米替丁等多种生物碱
产品功能:入药有润肺除烦、止咳化痰、清热散结等作用,主治外感咳嗽、吐血、咽喉肿痛、支气管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产品简介:浙贝母,别名贝母、浙贝,为百合科贝母属多年生草本植物,以地下鳞茎入药
产品季节: 种子地贝母在5月枯苗后仍继续留在地里,以减少烂种,至播种前夕(9月底)才起土,这段时间称休眠期其关键是套种好其他作物,以便遮荫降温,同时做好清沟排水和消灭地下害虫等,确保浙贝母安全过夏。种贝起土后按大小为四档,精选二号贝作为下年种子地用种,其余一号贝、三号贝、四号贝可供商品地作种,并分别种植。
产品历史:浙贝母原产象山县。据传清代康熙年间,开始由象山农民从野生转入家种,故称“象贝母”。300年前由象山传入鄞县樟村一带种植,因收益甚高,面积逐年扩大。据民国《鄞县通志》记载,1933年前后,在樟溪河谷至鄞江一带东西40千米,南北15余千米,种植面积5000余亩,总产量400吨左右。建国后浙贝母生产发展迅速,尤其1971年以后种植面积逐年扩大。
信息来源:小金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贝母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其鳞茎供药用。因其形状得名,《本草经集注》说:“形似聚贝子”,故名贝母,能止咳化痰、清热散结之功。别名:勤母、苦菜、苦花、空草,药实。
章水镇地处鄞西四明山区,全镇现有20个行政村、一个居民会,行政区域面积1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000亩, 28000余人口。该镇生产浙贝母历史悠久,闻名全国,是浙贝母原产地保护地区,同时也是“中国浙贝之乡”。全镇现有浙贝母基地面积4000余亩,年生产商品贝母120万斤以上,是该镇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新疆裕民县宏展中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贝母是迄今为止、裕民县唯一具有世界性发现的特有的贝母品种,其生长在裕民县巴尔鲁克山上,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和保健功能,花呈淡蓝色,花味幽雅馥郁,尤为难得的是它的花香有清浊、洁气,陶冶性情、安神固本、醒脑益智、聪耳明目、消疲御湿等功效,来裕民的游人无一不把野生裕民兰花贝母称之为“瑰宝”,药用价值很高,性寒、归肺、心经。有化痰止咳、清热散结之功效。主治热痰咳嗽、外感咳嗽、阴虚咳嗽、痰少咽燥等症。现代药理实验证明,贝母有镇咳、降压、升高血糖等作用。
今年5月,汶川县人民0组织召开了汶川县《汶川羌绣》地方标准审查会,审查通过了《汶川羌绣》地方标准,并于6月20日起正式实施;在此基础上,汶川县启动“汶川羌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过质监部门的调查研究,在认真论证了“汶川羌绣”的质量特色、产品特性、地域特征、保护范围、生产技术、知名度、生产销售情况以及产地自然因素、民族因素、人文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后,“汶川羌绣”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检查评审,2011年9月,申报获得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汶川县素有“羌绣之乡”的美誉。“汶川羌绣”不仅是汶川的一张精美名片,更是震后灾区失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一大产业优势。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明确了地方0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四川省汶川县现辖行政区域,地方0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为四川省汶川县人民0《关于划定“汶川羌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范围的函》(汶府函〔2011〕112号),标准或技术规范为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3221/T5-2011《汶川羌绣》。“汶川羌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成功,标志着震后汶川产业重建迈进了历史性的一步,打破了国家级地标产品“零记录”,这必将载入汶川县灾后恢复重建的光辉史册。
目前,“汶川羌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依法发布和有效实施,将羌绣从散户自用阶段换挡升级到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规模化,对编制标准、规范绣女和指导羌绣业的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和发扬光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汶川羌绣,提升汶川县羌绣质量水平起到科学的促进作用。
汶川羌绣产地范围为四川省汶川县现辖行政区域
生长环境
平贝母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种名贵药用植物。由于分布范围较狭窄,分布于温带针阔叶混交林区,多生于红松针阔叶混交林下。是早春植物,鳞茎小,须根少,吸肥力较差,而地上部分生长期仅55~60天,故适宜生于水肥充足而富有腐殖质的土地上。喜清凉、湿润的气候。. “平贝母之乡”在通化县栽培历史悠久。通化县位于吉林省 .东南部,地处长白山区浑江中游,地貌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特殊的地理环境、地貌特点,充沛的水资源和土层深厚、疏松湿润,富含腐殖土的土壤,孕育了“大川平贝母”这一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道地中药材品种。1962年中国平贝母生产经验交流会在通化县召开;1998年大川乡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平贝母之乡”,2005年大川平贝母生产区被列为中国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8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了通化县大川平贝母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保护范围
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通知》(通政办发〔2005〕3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吉林省通化县所辖行政区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