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料要求
1.青菜头:选用产地范围内种植的青菜头。
2.配料:食用盐、白砂糖,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生产用水:产地范围内的斜江河水系,符合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的标准规定。
二、工艺要求
1.生产加工工艺流程:青菜头→风脱水→第一次加盐腌制→第一次起池囤压→第二次加盐腌制→第二次起池囤压→第三次加盐腌制→起池囤压、选料修整→清洗→成型→脱盐→压榨→拌料→包装→杀菌→除水→装箱→入库→成品。
2.特殊生产工艺:
(1)选料:选用合格的全形菜。
(2)风脱水:切块后,晾晒3至5天。
(3)第一次入池腌制:每100公斤准备腌制的原料加8公斤盐,随腌随踏,轻踏、勤踏,食盐溶化后封池。第一次腌制时间为2至3个月。
(4)第一次起池囤压:腌制后起池囤压1天。
(5)第二次腌制:囤压后再次入池加盐腌制,每100公斤菜块加盐4公斤。腌制时间为80至100天。
(6)第二次起池囤压:腌制后再次起池囤压1天。
(7)第三次腌制:囤压后再次入池加盐腌制,每100公斤菜块加盐2公斤。腌制时间不低于2个月。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具有榨菜产品固有的色泽;条状或颗粒状,无异味;味道鲜、香、脆、嫩,咸淡适口。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含盐量(以NaCl计)/(g/100g)
≤
6.0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
0.7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原料和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大邑榨菜
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王泗镇、晋原镇、悦来镇、苏家镇、青霞镇、上安镇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邑榨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大邑府函〔2013〕64号
成都市大邑县地方标准:DB510129/T017-2009《大邑榨菜》
为顺应市场发展及丰富老观古镇旅游产品,镇农业中心还在农业局指导下于2009年成立上水大米专业合作社,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引领全镇农业水稻生产。从2012年起在玉龙村建立基地,合作社社员达1000余户,进行有机大米标准化生产,目前成功通过“有机转换认证”,有望于2015年成功取得“有机认证证书”。
目前“上水大米”已在网上销售,入驻超市6家,开设专营店1家,直营店1家,已远销广东、上海、成都等地,深受客户青睐,特别是有机大米,最高卖达56元/公斤,合作社社员户均增收500余元。产品供不应求。
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西街电话:13982517829
信息来源: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泸定香桃是泸定特有的一个优良的地方品种,原产于冷碛镇甘露寺,现在大渡河沿岸地区均有栽植,尤以烹坝乡栽植面积最大,清朝年间为上贡果品。果实成熟期7-9月,属晚熟品种。果品色彩鲜艳,肉质脆甜,香味浓郁,色、香、味、形俱佳。果实营养丰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高,含糖量在12%以上,含丰富的维生素C、无机盐、蛋白质、粗纤维等。食用可生津消署,开胃健脾,是夏秋水果淡季的理想果品。
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卧龙镇、宝林镇、桑园镇、固驿镇、前进镇、高埂镇、平乐镇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邛府〔2012〕30号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0183/T001-2010《邛酒》
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和范围包括,分布于邛崃南河两岸的临邛、卧龙、宝林、桑园、固驿、前进、高埂和平乐8个乡镇生产的纯酿、固态发酵的38度以上的瓶装浓香型白酒。邛酒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提高“邛酒”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酒业已成为邛崃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全市有各类白酒生产企业168家,拥有固定资产20多亿元,年产量达25万吨,产量达到川酒的20%。下一步,邛崃将制定《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以有效保护邛酒地理标志产品,规范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保持“邛酒”的质量和特色。
一、原辅料
1.高粱:产自四川和东北三省,质量符合国家关于高粱的标准规定。
2.大米: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大米的标准规定。
3.糯米: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糯米的标准规定。
4.小麦: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小麦的标准规定。
5.玉米: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玉米的标准规定。
6.谷壳:新鲜的粳米谷壳,色泽谷黄色,无霉烂和异杂味。
7.酿造用水:取自保护区域内的地下水、山泉水和南河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的相关规定。
二、生产工艺
原料→粉碎→配料→拌和→装甑→蒸馏→量质取酒→分级贮存→勾兑调味→鉴评→产品。
三、生产关键控制点
1.原料配比:高粱36%、大米22%、糯米18%、小麦16%、玉米8%;辅料使用当年产新鲜的粳米谷壳。
2.大曲:邛酒生产使用中温曲(制曲温度45℃至55℃)、中高温曲(制曲温度55℃至60℃),且曲药储存期不得少于3个月。
3.发酵:采用泥池发酵,窖龄不低于10年。从酒醅入池封窖发酵到下一次开窖起糟取酒的时间,不得低于60天。冷季,糟醅入窖温度控制在16℃至18℃;热季,入窖温度控制略低于地温1℃至2℃。
4.蒸馏:缓火(汽)流酒,大火(汽)蒸粮。流酒温度应控制在25℃至30℃,流酒速度控制在2.0至2.5㎏/分钟;盖盘至出甑时间要求大于或等于50分钟,从上甑到下甑的时间控制在90分钟左右。
5.摘酒:摘取酒头0.5千克,边尝边摘,量质摘酒,按质并坛,以“花酒”断尾,大汽追尾。入库酒的酒精含量在60%vol以上。
6.贮存:邛酒基酒在陶坛贮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7.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项目 高度酒41%vol~68%vol 低度酒38%vol~40%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具有幽雅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具有幽雅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口味 酒体醇厚饱满,绵甜柔和,酒味全面,余味爽净 酒体醇和丰满,绵甜柔顺,酒味全面,余味爽净
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41%vol ~68%vol 38%vol~40%vol
总 酸(以乙酸计)
/ (g/L) ≥ 0.50 0.40
总 酯(以1
计)/ (g/L)≥ 2.00 1.50
己酸乙酯/(g/L) 1.30~2.80 0.80~2.20
固形物
/(g/L)≤ 0.40 0.7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