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产麝香历史极为悠久,以林麝为主,约占全国产量的50%。主产区可分为甘孜、凉山、乐山市、雅安、宜宾市、泸州等川西、川南区、阿坝、绵阳市、广元市、德阳、成都川西、川北区、万县、南充、酉阳、重庆川东、川北区。以川西二区产量较大,通常甘孜占50%,阿坝占25%,凉山占12.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高年产1.2吨,常年产量0.5吨。野麝多在冬季至次年春季猎取,捕获后立即割取香囊,阴干。获取1千克麝香,大约平均捕杀160头麝。麝香野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1956年四川将大巴山划为自然保护区,实行禁猎。1958年在马尔康县、米亚罗、南川建立人工养麝场,开展野生变家养的试验。1962年国家将麝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实行护、养、猎并举的狩猎方针。1980年四川作出五年内禁猎麝取香的规定。1982年在都江堰市建立四川养麝场,1983年在养麝场建立四川养麝研究所。商品按加工程度分毛壳麝香、麝香仁。带囊壳为毛壳麝香,以饱满、捏之有弹性、香气浓烈者为佳;除去囊壳称麝香仁,以当门子多、质润柔、香气浓烈者为佳。主要药用成分为麝香酮。
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卧龙镇、宝林镇、桑园镇、固驿镇、前进镇、高埂镇、平乐镇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邛府〔2012〕30号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0183/T001-2010《邛酒》
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和范围包括,分布于邛崃南河两岸的临邛、卧龙、宝林、桑园、固驿、前进、高埂和平乐8个乡镇生产的纯酿、固态发酵的38度以上的瓶装浓香型白酒。邛酒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提高“邛酒”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酒业已成为邛崃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全市有各类白酒生产企业168家,拥有固定资产20多亿元,年产量达25万吨,产量达到川酒的20%。下一步,邛崃将制定《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以有效保护邛酒地理标志产品,规范邛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保持“邛酒”的质量和特色。
一、原辅料
1.高粱:产自四川和东北三省,质量符合国家关于高粱的标准规定。
2.大米: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大米的标准规定。
3.糯米: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糯米的标准规定。
4.小麦: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小麦的标准规定。
5.玉米:产自邛崃市,质量符合国家关于玉米的标准规定。
6.谷壳:新鲜的粳米谷壳,色泽谷黄色,无霉烂和异杂味。
7.酿造用水:取自保护区域内的地下水、山泉水和南河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的相关规定。
二、生产工艺
原料→粉碎→配料→拌和→装甑→蒸馏→量质取酒→分级贮存→勾兑调味→鉴评→产品。
三、生产关键控制点
1.原料配比:高粱36%、大米22%、糯米18%、小麦16%、玉米8%;辅料使用当年产新鲜的粳米谷壳。
2.大曲:邛酒生产使用中温曲(制曲温度45℃至55℃)、中高温曲(制曲温度55℃至60℃),且曲药储存期不得少于3个月。
3.发酵:采用泥池发酵,窖龄不低于10年。从酒醅入池封窖发酵到下一次开窖起糟取酒的时间,不得低于60天。冷季,糟醅入窖温度控制在16℃至18℃;热季,入窖温度控制略低于地温1℃至2℃。
4.蒸馏:缓火(汽)流酒,大火(汽)蒸粮。流酒温度应控制在25℃至30℃,流酒速度控制在2.0至2.5㎏/分钟;盖盘至出甑时间要求大于或等于50分钟,从上甑到下甑的时间控制在90分钟左右。
5.摘酒:摘取酒头0.5千克,边尝边摘,量质摘酒,按质并坛,以“花酒”断尾,大汽追尾。入库酒的酒精含量在60%vol以上。
6.贮存:邛酒基酒在陶坛贮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7.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项目 高度酒41%vol~68%vol 低度酒38%vol~40%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具有幽雅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具有幽雅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口味 酒体醇厚饱满,绵甜柔和,酒味全面,余味爽净 酒体醇和丰满,绵甜柔顺,酒味全面,余味爽净
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41%vol ~68%vol 38%vol~40%vol
总 酸(以乙酸计)
/ (g/L) ≥ 0.50 0.40
总 酯(以1
计)/ (g/L)≥ 2.00 1.50
己酸乙酯/(g/L) 1.30~2.80 0.80~2.20
固形物
/(g/L)≤ 0.40 0.7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为顺应市场发展及丰富老观古镇旅游产品,镇农业中心还在农业局指导下于2009年成立上水大米专业合作社,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引领全镇农业水稻生产。从2012年起在玉龙村建立基地,合作社社员达1000余户,进行有机大米标准化生产,目前成功通过“有机转换认证”,有望于2015年成功取得“有机认证证书”。
目前“上水大米”已在网上销售,入驻超市6家,开设专营店1家,直营店1家,已远销广东、上海、成都等地,深受客户青睐,特别是有机大米,最高卖达56元/公斤,合作社社员户均增收500余元。产品供不应求。
康熙二十一年(1662年)云南鹤庆府一位段氏的银匠来到理塘,开办了一家银铺专门打制银器,由于段氏聪明好学,很快就学会了将汉地工艺与藏区特色结合,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融合汉藏的理塘银器,从而享誉藏区,其产品远销不丹尼泊尔等国。
理塘县段氏银铺成立于1995年10月,于2015年7月注册成立了理塘县段氏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开发有限公司,历史悠久。20多年来从事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的开发与加工销售。公司以手工打造银器而著名。2005年4月由四川民族出版授予“理塘银器”称呼,2007年由甘孜州民族民间手工艺开发小组、甘孜州中小企业发展局授予甘孜州民族民间手工艺品“销售专柜”和“定点销售单位”,2014年8月被理塘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商局评为“世界高城-特色名店”